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招商优惠政策

创建时间:2013-09-02 00:00

联系人;王先生:18261213695   0515-83859711

驻园企业: 一期园区为入驻企业免费提供三年办公场所及简单办公设备,并提供从设计、制造、销售等完整的上下游市场连,为其寻找合适的对接企业。园区或者驻园企业有采购、生产制造、销售等需求时,优先选择入驻企业。

租金补贴:大丰市政府支持入园创意设计企业的孵化工作。对于进驻二期园区的创意设计企业的前3年租金由城东新区向运营商补贴(按照市场价),办公区域装修和办公设备的购置,按照800元/平方米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家;对于国内外著名的设计企业或机构入驻,城东新区可采取“一企一议”给予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对入驻东方1号创意产业园的创意设计企业或机构,除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服务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按设计交易合同额所纳税金地方留成部分100%的标准给予返还,截止时间2015年底。2015年以后园内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00万以上的,2年内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标准给予返还。

申报补助:驻园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示范企业等荣誉和品牌,被国家、省有关部门认定的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的资金补助。

比赛奖项:市政府对在大丰注册纳税企业获得各类创意(工业)设计大奖的企业进行奖励。获得国际知名的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奖励8万元;获得国际知名的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银奖或国家级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银奖或省级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奖励2万元;获得省级创意大赛、工业设计大赛银奖的,奖励1万元。

专项奖励:国内企业的自主研发项目申报省级以上项目获得立项并给予资金扶植的,按省相关文件给予资金配套扶持。给予院内设计企业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奖励,每项发明专利奖励3万元,每项专利实行3年免交年费,每个企业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设计师奖励:市政府每年评选对大丰市创意和工业设计发展有突出贡献的设计师,给予每人8万元的奖励,给予所属企业2万元配套支持;有突出贡献的设计管理,市场运作人员给予每人5万元的奖励。

参政补贴:对经市创意(含工业设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同意参加由政府组织的创意设计展览会,创意设计大赛,国际国内交流会和赛事活动,对参展单位按实际场租费和装修费给予适当补贴。

企业补贴:大丰市政府对大丰市内企业委托园区内企业进行创意设计的,给予资金补贴,按照每份合同金额(实际发放额)的50%给予补贴。